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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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 星期
临颍县人民法院
给被执行人发《须知》


“一个案件如果得不到执结,执行内容并不因被执行人收到拘留或刑事处罚而免除……”为了更加高效地执结案件,近日,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编制并印制《被执行人须知》,重点列出了四项被执行人需要履行的义务,以执行法官忠告的形式给予被执行人法律义务提醒,提高了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的意识,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列出具体义务内容,使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进而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执行局局长石磊介绍,四项具体义务是如实申报财产状况,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视为抗拒执行;如长时间、远距离外出,须事先告知,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抗拒执行,将依法予以制裁;被执行人在做生意办执照、办理贷款,进行超标准消费以及其他社会活动方面将受到限制;如不及时履行义务,随时可能被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曝光。

许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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