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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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 星期

铁腕治污 守护蓝天


(上接1版)

全面监管 严格管控

严格管控才能抓出成效。一是严格扬尘管控。12月31日前,全区范围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水利工程以及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城区(外延3公里)所有裸露的黄土(不含农田),按照宜硬则硬,不易硬则严密覆盖的原则进行硬化或覆盖。二是严格企业管控。12月1日至31日期间,全区列入省定停产企业名单的16家企业全部停产,列入省定限产企业名单的14家企业全部限产。自12月1日起,依据在线监控数据,凡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任一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导组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停产并整改。从12月1日起,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一律实行停电停产,已经完成提标改造的,严格限产,依据管控的要求,视情况调度停产。三是严格机动车管控。实行机动车限行禁行,严禁重型货运、农用车、冒烟黑车进入城区。四是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自12月1日起,组织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发动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干部,对“双替代”用户逐一入户确认、核查。五是严格重点区域管控。由区环保局牵头,对3515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1公里到3公里、5公里开展全面排查,对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和各类污染排放实施封堵,斩断站点周边3公里内所有污染源。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落实建成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并逐步向近郊及农村延伸。

为确保治污工作取得实效,召陵区要求分包镇(街道)和承担管控措施落实任务的县级干部,既挂帅又出征,为全区各级干部做出表率、当好示范。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区直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对错峰(停产)生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重要道路等重点部位明确专人,实行24小时驻厂(工地)监管,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成立由区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的区环保攻坚督察队,对未履职尽责、发生问题的区域、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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