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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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 星期

2018年这些事银行都不能再干了


2018年伊始,银监会连发三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银监会再发三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

细看这六道“金牌”,可以明确地知道,在2018年,这几件与咱们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事情,银行是再也不能干了。

银行不能再为“炒房”提供杠杆

犹记得楼市异常红火的年代,相伴炒作的欲望而生的“首付贷”、“消费贷”、“现金贷”等让一些银行成为某些投资客违规加杠杆的“帮凶”。

《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直指出以下违规“输血”行为: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有了明确禁行区

近年来屡禁不止的“飞单”案总是让投资者内心十分不安。

2018年,银监会画出了一些禁行区,银行这些与销售理财相关的行为被严肃规范起来.

《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指出以下“账号在,钱没了”现象为治理重点:

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产品的私售“飞单”行为。擅自修改上级单位合同文本,或改造、变造上级单位发行的产品并违规进行销售。代销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范围外的、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

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或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动。

销售理财产品时,承诺回报、虚假宣传、掩饰风险、误导客户。强制捆绑、搭售或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违背“双录”要求。违规代客操作。

银行发放贷款不能再收这些费

《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指出银行业内“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对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或资金管理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其他质价不符的行为等。”

除此以外银行不能做的还有这些事:

违法违规查询、获取、使用、泄露、出售客户信息或商业秘密,以谋取私利。

放松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或协助他人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融资,以此为个人或关系人谋利。

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员工不得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等。

对大客户、大企业、大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变相商业贿赂等。

总而言之,这些“禁令”对于规范银行业的各类行为有着非常明确的指导作用。由此可见,干脆利落的系列政策办法落实到位释放出清晰的信号:即“防风险”将成为2018年贯穿全年的银行业规范发展的主旋律。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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