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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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 星期

公正断案赢民心


“感谢法官公正断案,要不然俺以后的生活可咋过呀……”1月22日一大早,于某某的妻子穆某及其亲属就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弱势群体好帮手,扶危济困及时雨”的锦旗,送到了法官张永辉手中。

2017年2月14日,于某某被河南某鞋业有限公司指派到其公司在舞阳县姜店向凤赵村的分点进行线路改造工作。其间,于某某不慎从人字梯上摔落,导致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于某某支出了医疗费用137831.72元。因于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先针对医疗费部分向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96516.5元。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南某鞋业有限公司作为民商事活动中获得收益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法官张永辉调查审理后认为,某鞋业公司疏于查验,长期、多次将线路安装、改造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于某某组织施工,具有一定的选任过失,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并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且提供的施工场地不平整,存在一定的倾斜度,更加剧了不具备安全资质仅靠人字梯、人扶保障施工安全的作业风险,同时也未履行警示定作方及承揽方时刻不能放松安全注意的义务。为救济弱者,维护司法公正,二审判定河南某鞋业有限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生效后,于某某医治无效死亡。河南某鞋业有限公司履行了二审判决,给付了医疗费68915.86元。该院及时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宋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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