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