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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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 星期

坚持做好每件事
——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王晓东
工作中的王晓东。 杜浩杰 摄

■本报记者 薛宏冰

“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宽严相济,确保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面对记者,王晓东道出了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的初心。

从一名助理检察员,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王晓东用了7年的时间。7年来,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先进个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骨干人才库,荣获“全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爱岗敬业之星,获嘉奖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平时,他勤于思考,善于分析,办起案件来一丝不苟,审查分析证据严密认真,剖析案情细致入微,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

在审查逮捕叶某某涉嫌贪污案件时,他依法将叶某某批捕,其间,他查微析疑,发现同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杜某某也涉嫌贪污犯罪,且二人共同贪污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他当即向侦查机关发出了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二人进行追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王晓东又主动指导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协助案件侦破。2017年11月,吴某某、杜某某均被做出重罪判决。

与市人民检察院的其他青年检察官相比,现年40岁的王晓东也许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经历最为丰富且成长较快的青年检察官。2001年从河南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先后做过专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企管部长,从事过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2010年他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他又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入选员额检察官。

“没啥秘诀,就是多看书、多思考、多实践。”当被问到两次“夺冠”的秘诀时,王晓东思考片刻后,认真地回答。

独特的经历,爱较真的特点,大量的阅读和深入的思考,使王晓东成了既会办案又善调研又能写的高手。结合办案实际,他撰写了《对几起不予逮捕自侦案件的证据问题分析》《当前租车诈骗犯罪多发应予以重视》《捕后轻刑考核标准设置之再思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情况分析》《关于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标准及存在的问题》等多篇调研文章,他撰写的调研文章总能从个案分析入手,拓展到对法学思维模式的探讨,从而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其分析之深入、逻辑之清晰、思维之严密,令同事叹服。从检以来,他结合办案撰写了十余篇调研文章,篇篇都深入浅出,言之有物,也为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参考。

“晓东虽然不善于言谈,但工作能力很强,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经他办理的案件,总能让人心服口服。”王晓东的同事介绍说。

据统计,7年来,他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21人,追捕漏犯10人,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撤案2件20人,办理的案件无捕后判无罪、捕后撤案的情形发生。

“坚持做对的事,时间会见证一切。”王晓东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员额检察官承受的压力会更大,但压力即是动力,我要拿出多年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提炼升华,锻造成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利剑,勇敢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编者按

“弘扬检察正能量,树立检察好形象”。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感召和激励作用,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硬朗、办案领先”的检察队伍,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并在本报开辟专栏,对两级检察院推荐的“检察之星”候选人事迹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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