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191执恢370-24号和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191执恢370-11号;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191执恢370-25号和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191执恢370-9号,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郭松涛 团结路 20090012277 19.05
郭松涛 团结路 20090012276 75.27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