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这案件终于结了,多亏了你们啊!”5月4日,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75公里外的西华县,将2万元执行款交给正在住院的马某(如图),马某感激地说。
2016年10月,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马某各项损失122000元;张某赔偿马某各项损失60001.59元。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向马某进行了理赔支付,张某也于2017年10月19日向马某支付了4万元。一晃4个多月过去了,余下的2万元张某依然未支付。马某便在今年3月13日向召陵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日前,执行干警告知张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其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工作就不会停歇,对其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大。5月4日,迫于压力,张某早早来到法院将2万元交给了执行干警,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文/图 袁刻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