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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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 星期

公司上演“无间道” 检察建议促整改


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审查逮捕许某涉嫌串通投标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发的问题,及时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该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犯罪嫌疑人许某是一家香料公司做销售的负责人,2011年结识了犯罪嫌疑人翟某,翟某则为某集团公司的中层领导。自2016年至2018年,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该集团公司产品原材料的招标中,刻意向许某透露标的价格,并为其出谋划策。为谋取私利,两人相互串通、内外勾结,同时操纵参与招标的三家供应商进行报价,使这三家供应商轮流中标,许某、翟某两人分别收取供应商支付的回扣款300万元和80万元,给某集团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许某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批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翟某依法进行追捕。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发现,管理层对招投标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力,招投标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保密性不强以及个别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淡薄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该集团公司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大招投标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确保招投标依法依规进行;针对该案开展一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该集团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照建议书,及时进行研究整改,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告诫广大员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许 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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