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龙泰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宗地坐落:解放路城市假日1幢1单元1218A,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3.6平方米。根据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4执1086号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4执1086号之一,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