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举报案件第35批5件。
序号1:属召陵区辖区,举报类型为建筑,主办单位召陵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住建委,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8日。
序号2: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举报类型为畜禽养殖,承办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8日。
序号3:属郾城区辖区,举报类型为建筑,承办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8日。
序号4: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举报类型为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8日。
序号5:属临颍县辖区,举报类型为其他,承办单位临颍县人民政府,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8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