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侦察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导督办,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依法批准逮捕,并追加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3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钱某经营古玩店,生意一般又急需用钱,看到有好友在朋友圈发一些动物制品的图片,便产生了以此谋取非法利益的想法。今年2月份,钱某通过微信好友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颗“虎牙”,后经“行家”仔细辨认后确定为假虎牙,钱某又以1万元的价格转手售卖。尝到甜头后,钱某开始在一些网络平台上进行珍贵野生动物制品买卖。 钱某先是通过微信好友群认识了进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买卖的好友,从其手中购买虎制品(孟加拉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虎皮、虎牙、老虎脊椎骨、尾骨、虎毛等,后从郭某手中购买2颗虎牙、2个犀牛角。钱某将买回来的完整虎皮进行分割,并将虎头皮装裱后通过快递以5700元卖给微信好友许某,后许某又以1万元的价格将虎头皮卖给了高某。案发后,侦查机关从钱某家中搜查出10块虎皮、10颗虎牙以及卖出的虎头皮,经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人民币45.5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钱某明知在网络上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的情况下,仍多次从中渔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钱某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批准逮捕。 同时,根据提请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审查认为钱某的上线郭某,下线高某、许某在明知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的情况下,多次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用于个人收藏或买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建议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郭某、高某、许某,现郭某、高某已经追捕到案。陈晓辉 吕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