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而言,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 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
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尹葵,曾参与查处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尹葵介绍,当地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与该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极大地阻碍了办案工作。在布置抓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治处某副主任甚至偷偷打电话给黑社会头目通风报信。 “扫黑必须反腐。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来自党政干部的‘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
主办: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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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常年法律顾问 李 凯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