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坐落:漯河市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号楼1124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17.91平方米。根据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22执542号之二和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22执542号之二,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