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9月18日电 贺昌,1906年生,山西省离石县柳林镇(今柳林县)人。1919年,13岁的贺昌写下《壮志歌》——“扛罢笔杆再扛枪,经文纬武干一场。颈血常思敌国溅,寸心久欲报家邦。”
1921年5月,贺昌与高君宇等共同创建了山西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后任青年团太原地方执委会书记。1923年贺昌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夏入上海大学学习。他先后在太原、安源、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从事青年和工人运动,被选为共青团第三、第四届中央委员。其间,贺昌曾为《中国青年》撰写文章,从理论上阐述青年运动与工农运动相结合的重大意义。他随后参与组织发动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是中共江浙区委负责人之一。
1926年1月,贺昌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身份,参加了国际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莫斯科召开的代表大会。
1927年7月中旬,贺昌被指定为中共前敌军委委员,8月参加南昌起义,后又参加广州起义的组织准备工作。1928年,贺昌参与重建中共湖南省委,选派干部,输送物资,支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他曾被选为中共第五、第六届中央委员。
1929年夏,贺昌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主管两广及湖南等地党的工作,协助邓小平策划了百色起义。1930年春,贺昌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次年贺昌到中央苏区,历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代主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红一方面军政治部主任。后参加南雄水口等战役和中央苏区反“围剿”。
1934年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贺昌留在赣南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中央军区政治部主任。为掩护主力转移,他曾亲率一支部队抗击敌人,右腿负伤,仍坚持指挥。
1935年3月贺昌率部向粤赣边突围,10日在江西会昌与国民党军作战中英勇牺牲,年仅2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