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完善监控规则,扩大监控范围,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体系。按照“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制订《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设置、基本职责、动态监控范围等内容,建立起财政资金监控体系,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监控模式。
制订监控规则,实现动态监控全覆盖。制订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8条、拦截规则16条,重点对大额提现、政府采购、重大民生支出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动态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市级432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监控系统,动态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交易记录,有效化解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控成效。充分利用监控工作成果,聚焦部门预算管理重、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加强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帮助预算单位把准政策要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
王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