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民生案件。
2015年11月,张某到漯河某公司任职,2016年9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因该公司拖欠张某务工期间的工资,张某将该公司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且退还张某应聘时交纳的安全风险金。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3月,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但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
今年9月,张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无果后,调查发现其早已停止营业,且法人代表吕某去向不明。11月12日,张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供了吕某的地址线索,该院执行法官在张某的带领下赶到吕某所在地,将其传唤至法院,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未果后,该院遂对吕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被拘留后,吕某才意识到逃避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意清偿全部案款。11月13日下午,吕某的家属和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法院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协议内容。该院提前解除了对吕某的拘留处罚,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陈 戈 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