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快速发展到规范提升,电商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电子商务领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电子商务法》刚一出台,就被认为是遏制搭售行为的利器。《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电商行业中,搭售行为主要出现在生活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线旅游类平台上尤为泛滥。电商法正式实施后,虽然惩罚额度并不大,但哪家企业也不愿意成为第一个“吃”到罚单的人。从记者的体验来看,目前主流在线旅行社平台已经全面取消了搭售行为。
除了生活服务类电商,受电商法影响的还有一批人,那就是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微商。《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个人在朋友圈里开展代购、销售等经营活动,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作为配套政策,2018年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从税收角度来说,每个人的工作、消费都需要缴纳税款,微商、代购不能例外。此外,针对微商作为经营者却不在监管范围内这一问题,《电子商务法》来得正是时候。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微商对电商法仍处于茫然观望的阶段,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者不多,甚至还有部分微商表示自己不知道这部法,更不知道已经正式实施了。电商法实施前夕的2018年12月27日,中消协发布的调查表明,有超过4成网购人群不知道电商法,需要加大普法力度。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