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宁洛高速平顶山方向537公里处,一辆豫C牌照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向左侧车道变道过程中,与一辆豫R牌照的红色货车相撞,致豫R牌照货车与中央护栏相撞,两辆大货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万幸没有人员受伤。
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询问,这位豫C牌照的大货车驾驶人一直强调自己是正常行驶,但是监控还原了过程。民警介绍,事故是由于豫C牌照的大货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如果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交警认定豫C牌照的大货车驾驶人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王秀根
高速交警提醒:一、变道前应该先打开转向灯,这时候不能立即变道,观察好后方是否有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变道。二、变道时注意不能一次变更两个车道,这样是违规的,且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三、路况不熟或者新手上高速路时,若不小心走过了匝道口,一定不能强行减速、变道驶入匝道,因为后方来车速度非常快,容易出现追尾事故。四、开车变道时要在车左侧变道,特别当前方是大客、货车时,视线受限,右侧超车会有危险发生。五、要保持足够车距,一般车速超过100公里每小时,车距需要在1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