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贡献检察智慧,服务精彩漯河。记者从4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去年出台检察工作服务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保障乡村振兴等实施意见后,今年该院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推进“四城同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精准施策
服务精彩漯河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使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新勇介绍说。
围绕我市新时期 “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原生态水城、中国食品名城、中华汉字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在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四城同建”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同时,认真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制订了《意见》,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服务保障主动性,为全面推进“四城同建”、漯河更加精彩贡献力量。
精准发力
聚焦“四城同建”
《意见》显示,今年检察院将聚焦“四城同建”,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检察院将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进一步服务保障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意见》,全市检察机关要抓好市委、市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省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30条意见”的落实落地。完善与工商联的衔接协作机制,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根据发现、收集的犯罪线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回应企业司法诉求。重点严惩黑恶势力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依法起诉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等职权“索拿卡要”等职务犯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增强我市在豫中南地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与辐射引领力。
聚力环保公益诉讼,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原生态水城建设。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快捕快诉,助推“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立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沙澧河”专项行动,督促涉罪人员修复生态。对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怠于监管的,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聚焦食品安全,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国食品名城建设。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活动,突出打击食品企业制假售假,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维护食品名城声誉。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对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提升荣誉感使命感,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华汉字文化名城建设。跟进中华汉字文化传承创新区、汉字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汉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许慎文化研究教育传播中心建设,对汉字文化场馆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许慎文化园区开发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刑事犯罪,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融入我市汉字文创产业培育行动,坚决打击串通投标、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强化对汉字文创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精准落实
加强组织协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意见》落地生根,市人民检察院从组织领导、支持配合、宣传引导等方面都制订了详细的措施。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服务保障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供精准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对全面推进“四城同建”过程中存在的监管漏洞、行业难题、法律风险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支持、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纠错防偏。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推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把服务保障“四城同建”纳入检察官教育培训课程,推动检察官了解大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四城同建”的部署、举措、进展和成效。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四城同建”典型案例评选与发布工作,用典型案例释法普法,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力为我市全面推进“四城同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