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4月16日 星期

强制执行促案结


■本报记者 薛宏冰

4月11日上午,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内,召陵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正指挥挖掘机对一道道违规院墙进行拆除。

这是一起因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案件。2011年8月,召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执行裁定,将某小区住宅楼前有关空地进行分割,分别交付龚某某、黄某某抵偿相应债务,并将该空地西部的平房处理给了龚某某。两人也根据该执行裁定书分别办理了相应土地使用权证书。但该小区一楼住户建有小院,且居民在楼前空地停放车辆,龚某某多次上访要求予以清理,但小区部分居民拒不配合执行。2013年,该小区居民曾对法院分割楼前空地提出执行异议、上诉,但均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因该案牵扯人员较多,且历时长,双方矛盾激化,积怨颇深。为缓解双方矛盾,该院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该小区20多户被执行人家中走访,阐明法理、晓以利害,并数次发布执行公告、执行风险告知书,希望他们能主动排除妨害,但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

对此,该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案,最终决定实行强制执行,出动了5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配合执行,还邀请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媒体记者见证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拉开警戒线,再次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搬移现场障碍物,挖掘机进入现场清理障碍,整个执行现场秩序井然。

“一定要仔细,不能越界,不能损害居民财物……”记者注意到,在清拆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叮嘱工人师傅注意事项。在大家的相互配合下,下午5时许,清拆排障工作完成,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