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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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 星期

公 告


袁留克:

根据漯河市天鼎置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及股权变更认缴出资登记材料显示,你于2013年1月30日认缴出资额1340万元,认缴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0日 。截至2019年4月15日,漯河市天鼎置业有限公司仍未收到你认缴和应交的分文出资款。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通知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股权认缴出资投资款1340万元和利息缴纳至漯河市天鼎置业有限公司账户:中原银行漯河沙北支行,账号:400005070208028内,如逾期未缴纳,漯河市天鼎置业有限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定程序取消你在公司的股东资格。

特此公告

漯河市天鼎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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