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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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7日 星期
舞阳县人民检察院
持续发力 争先创优


■本报记者 薛宏冰

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2月份,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2018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随后,取得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资格。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始终把争先创优作为工作主基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一年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争先创优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最高创建目标,持续发力。

建机构 夯实基础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机构制度是一切行动的基石和保障。

在4月18日召开的舞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工作会议上,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兵向全体干警发出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动员令。

5月20日,该院成立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李兵披挂上阵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一名工作资历丰富、阅历深、善总结、勤思考的员额检察官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围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盘点,在对照综合业务部月报表数据的基础上,由各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院部署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部门亮点、品牌创建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振奋精神迎头赶上。

重学习 取长补短

6月12日清晨,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谷志远带领第一、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协同舞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和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20余名干警,一同踏上了赴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的学习之路。

此次参加学习的舞阳县公、检、法刑事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案件和“速裁”案件办理程序,与登封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就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书中自愿认罪认罚的记录在案问题、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受理案件时的案卡填录、检察官如何拟定量刑建议以及速裁案件的出庭公诉流程和庭审活动中的应变处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介绍,此次学习不仅使舞阳县公、检、法刑事部门干警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更促使公、检、法三家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和“速裁制度”的运用达成一致,为日后案件的办理扫清了障碍。

此次学习只是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取经学习的一个缩影。为学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经验,该院先后组织干警赴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安阳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南阳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三门峡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明确了“学有标杆,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的方向,增强了干警为争先创优工作增光添彩的信心和决心。

“学习让我们的创建工作更有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对办公楼院进行整合,打造富有特色的党建阵地以及检察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健身房、图书室等各项工作阵地,并以阵地为平台,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创品牌。”李兵介绍说。

创品牌 凸显特色

不久前,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舞阳县妇联、县教育局等11个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息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报告是我市出台的首个强制报告制度。报告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的衔接,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追责难、救助保护不及时等困难。

这也是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具体行动。在行动中,该院按照“业务创品牌、队伍树典型、综合育亮点、管理更科学、保障更有力、司法更公信”的发展总目标,明确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搞好规划,强化培育,让亮点更亮,争取做到全省、全国有品牌。

“高标准严要求”“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案件质量重于泰山”“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如今,在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全院树立“一盘棋”意识,一切工作以检察业务发展为先,以司法办案大局为重,同心同力抓办案、同向同为谋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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