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民商事案件的调查令,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郑某诉某村民委员会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郑某是郑甲某的侄子,郑甲某无子女,生前与郑某、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郑某对郑甲某有扶养义务,郑某有继承郑甲某遗产的权力。郑某履行了对郑甲某的抚养义务,郑甲某去世后,郑某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郑甲某于2016年在某银行有3笔存款共计1.8万元,存单的真实性无法核实。因郑某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郑某的案件代理律师孙律师便向法院申请开出调查令,以便孙律师能持调查令前往某银行调查取得具体证据材料。
法院收到孙律师的调查令申请书后,经审查签发了调查令,许可孙律师到某银行收集、调查诉讼材料。孙律师持调查令前往某银行,顺利查询到了相关信息,法院据此确认了郑某对三笔存款及利息的所有权。
“法院调查令的签发,不但能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可以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对提高审判效率有积极作用。”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林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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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可统称为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所构成的案件。具体可分为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其中商事案件专指市场经济领域商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案件。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