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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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 星期

市政法系统发布38项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编者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宋德启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王新勇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新利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俊峰

扩大“互联网+”便民平台业务、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减收20%……7月10日上午,记者从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公、检、法、司四部门现场发布了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件件与民生密切相关。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静毅主持发布会。

1.全面下放延伸公安车驾管业务。市、县车管所在实现可办理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基础上,加快邮政、银行、4S店等交管业务代办网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在两县推广流动车管所,定期到偏远农村等地开展常态性服务和专项性服务,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机制改革。全市交管违法处理窗口实现处理全省机动车在全国非现场违法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非现场违法,并可以通过互联网缴纳罚款。

3.对符合“五同”条件的出国境证件实行合包邮寄。“五同”即同一地点受理、同一天受理、同一收件人、同一联系电话、同一收件地址。

4.全面推广全省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自助签证。在全市公安机关每个出入境业务受理点添置自助签注设备,实现本省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5.提供更优质的身份证件服务工作。一是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二是压缩身份证发证时间,并优化寄达方式,普通证件直接寄达县级公安机关,个人邮寄证件,由制证中心直接寄达本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用证需求。三是增加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由户籍地公安机关以短信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6.取消户籍业务申报材料复印件。在办理户籍业务时,群众只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不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安机关确需留存备查的,由户籍窗口通过复印、扫描、拍照或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留存,切实减少群众负担。

7.实行特种行业登记备案和公章刻制日办结制度。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8.增加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数量。为满足保安企业需求,推行每家保安公司可免费申领3本《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

9.扩大“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业务。依托“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交通违法异议申诉、行政复议等网上申请业务。

10.推广部署公安便民自助终端设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推广部署公安便民自助终端设备,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变更户籍证明开具等自助服务。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深化和完善检察机关涉黑恶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逐案听取汇报,统一把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2.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探索建立常态长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对群众来信,坚持依法受理、快速分流,做到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来信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专项检察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改进和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研究落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具体措施。强化耕地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解决违法占地、污染土壤等问题,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加强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结合司法办案,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粮食安全。

4.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30条意见”,组织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6个专项活动,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加强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与扶贫、侦查、审判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贫困户信息共享机制、扶贫领域案件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健全因案致贫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制度。

6.探索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围绕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更好地保护淮河流域(漯河段)生态环境。

7.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关系民生、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一批高质量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罚不当罪等情形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8.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推动教育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管理。

1.提升便捷高效立案服务水平。加强由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组成的“多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网上立案、缴费退费、信息查询、档案查阅、电子送达等系统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诉讼服务需求。

2.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搭建移动端诉讼服务平台,与审判执行系统相对接,提供在线起诉、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服务,让当事人能够通过手机起诉立案、参与诉讼、申请执行,实现“最好不用跑”。

3.强化人民法庭服务功能。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就近办理线上线下立案交费或跨域立案交费事务。

4.完善律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律师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为律师提供在线查阅在审电子卷宗、提交材料、证据交换等服务。

5.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接,开通“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接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开展在线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为人民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

6.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审查。严格案件卷宗移送期限,确保案件及时进入审查程序,做到案案查阅卷宗、件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强化申请再审案件法律文书说理,增强裁判说服力,减少当事人误解。

7.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持续强化审限意识,切实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的事由监督审查,杜绝任意超审限现象发生,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

8.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严格按照电脑随机方式选择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享有均等陪审机会。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保证人民陪审员陪审基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率达到80%以上。

9.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毒品、防性侵等普法教育宣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意识,净化校园及周边秩序,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10.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行执行案件立案、查控一体化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强力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有效保障申请人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畅通“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渠道,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制订和修订《漯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漯河市热力设施补助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等重点行政立法。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和证明事项清理,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3.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

4.深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产品目录,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司法行政资源,推动形成为民服务合力,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5.以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为每个行政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加强乡村依法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6.扎实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7.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8.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建成县级人民调解中心,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法律服务,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司法鉴定事项、公证事项,减少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10.开展“尊模服务周”“敬老服务周”活动,在重阳节,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公益服务。

文/本报记者 薛宏冰 整理 图/本报记者 范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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