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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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
业务解答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一、军人、军属包括哪些人? 军人,是指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按军人对待。 军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军属对待。 二、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有什么条件? 1.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2.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 三、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2.军人军属身份证明;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哪些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1.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2. 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4.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 五、军人、军属需要法律援助,向谁申请? 军人、军属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或者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如义务机关或者义务人住所地不在本市的,也可以由军人、军属对口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转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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