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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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
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开始
重点整治九类不文明行为

违规车辆被拖移。 王明慧 摄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10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从10月22日至12月31日,重点整治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机动车不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行人和机动车混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摩的”非法上路行驶和车窗抛物九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了市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一牵、四管、六制止”落实上岗民警、辅警的工作职责。“一牵”即牵头抓好路口交通秩序管理,指导、调度、培训路口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四管”即管好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管好非机动车、机动车逆行,管好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管好机动车不主动礼让斑马线。“六制止”即制止车窗抛物,制止行人乱穿马路,制止行人和机动车混行,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制止机动车不主动礼让斑马线,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了12辆宣传车,在全市不间断宣传,以此方式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养成遵章行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同时,采取拖移、贴条、锁车、现场劝止等措施,对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相关处罚措施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横过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或者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行为的,处5至10元罚款;行人翻越交通护栏的,处50元罚款。

自行车、电动车(二轮、三轮)等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服从交警指挥、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占道停车滞留的,处罚20元或者定点教育学习;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理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人行道、绿道、盲道、公交站、消防通道等处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采取贴条、拖车、锁车、劝止等方式,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机动车逆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车窗抛物的,处100元罚款。

“摩的”违禁入市、乱停乱放、闯红灯、非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暂扣车辆。无证驾驶处2000元以下罚款及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对于拒不服从民警管理,阻挠、妨碍公安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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