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姚 肖
“法官的初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官的使命是让每一个打官司的人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今年44岁的徐宏伟是舞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负责人,也是一名员额法官。从业22年来,他秉持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评为“舞阳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舞阳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不久前,他又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秉公执法 捍卫法律尊严
1997年10月至今,徐宏伟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负责人等职务。工作中,他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务实、为民、清廉,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捍卫法律尊严。
年初,徐宏伟负责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案情中,李某家住舞阳县某公租房小区四楼,在房屋装修时,装修工小赵在小区停水时打开水管后忘记关,导致小区来水时,水浸湿地板渗入楼下林某家中。林某称自己的房屋也刚装修不久,新买的床、沙发等家具全都被水浸泡,便以新房被毁坏为由,向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工小赵赔付自己3万余元。徐宏伟接到这起案件后,亲自去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到原告林某有夸大事实、索要不符合受损物品价值的赔偿金等嫌疑。随后,徐宏伟与林某、小赵、李某积极沟通,并向林某讲解法律坚持以事实为准绳,确保审判结果客观公正的原则。最终,案件经过审理,判处当事人小赵赔偿林某1万余元,李某负连带责任,案件三方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徐宏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接手审理院领导批转的5件疑难复杂案件,均赢得各方认可。据统计,2018年,徐宏伟共办理诉讼案件123件,审结119件;办理执保案件271件,审结271件;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起引起上访、信访问题的发生,无一起改判、发回重审。
执法为民 维护公平正义
徐宏伟深知,老百姓打官司如果遭受司法不公,不仅当事人受伤害,司法的权威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是受到影响,为此,他时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办案、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2019年3月,徐宏伟被调任城关法庭担任负责人,负责审理文峰乡、保和乡以及舞泉镇的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刚到该法庭不久,他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民事纠纷案,即王某诉孙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庭务会上,他了解到这起案件与一起尚未开庭的孙某诉赵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有一定联系。原来赵某与王某是夫妻,两起案件是因同一件打架纠纷引起。为节约司法资源,徐宏伟决定两件案件合并审理。审理过程中,徐宏伟认为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矛盾比较尖锐。为促进和谐,化解矛盾,休庭后,徐宏伟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终,在二审判决后,被告在城关法庭心甘情愿地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徐宏伟真诚的态度与努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理解,做到了胜败皆服。
徐宏伟严于律己的同时,也对全庭法官严格要求。制订庭务会制度,凡是下判决的案件都要在每周一的下午集体研究、共同学习,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寻求法律的帮助。年初以来,该庭办理的案件总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四分之一,所审案件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和谐息息相关,尚未发生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
廉洁奉公 树立法律权威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己正,方能正人。一名法官,要想有形象、有作为,首先要廉洁。常言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作为一名法官,要警钟长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工作中,徐宏伟时刻以廉洁办案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2018年,河南某公司与雷某等人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为达到拖延支付或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目的,该公司负责人趁主办法官徐宏伟不注意,将一沓现金放在徐宏伟书桌上。徐宏伟知道后,立即交给内勤,由内勤将钱款予以退还。后该案顺利审结,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
徐宏伟工作勤奋踏实,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曾分管过民事审判工作的张振东给予其充分肯定:“宏伟办起案件来,就是一个拼命三郎。他爱岗敬业、尽心尽责,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2018年,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为缓解执行压力,徐伟宏主动接手执保案件的办理。自2018年6月至12月,他所在的庭室共办理执保案件453件,足额保全的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促使案件及时调解、及时兑付,使执行干警得以腾出手来办理其他复杂案件。该院执保案件的办理,一直处在全市两级法院的前列,更是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亮点。
“奋斗的人生最美丽。能够从事我所热爱的法律事业,我深感荣幸,能为法律事业奉献青春,我无怨无悔。”徐宏伟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带领城关法庭的全体同志撸起袖子加油干,力争年底给院党组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