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益相关方:
漯河市瑞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公司”)与南通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公司”)原于2019年1月25日签订的瑞和公司在临颍县开发的阳光水岸项目21号~27号楼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现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经德胜公司提出,瑞和公司同意,双方决定于2019年11月14日予以解除。双方合同解除后,由瑞和公司安排相关部门、人员与德胜公司对接,就前期德胜公司投入项目的费用进行清算,结算完成之前,德胜公司前期投入的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德胜公司承担。结算完成并付款后,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
漯河市瑞和置业有限公司
南通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