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 丹)为积极宣传贯彻《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4月21日开始,市水利局利用15~30天时间,组织志愿者在召陵区好少年广场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4月21日一大早,市水利局志愿者早早地将12块文明条例宣传展板整齐摆放在广场周边,积极向来往市民发放《条例》宣传彩页、图解读本等宣传材料,鼓励市民积极学习了解《条例》内容,并为有疑惑的市民认真讲解,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自觉培养文明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