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崔若鹏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申请人邵女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6500元。
2016年,邵女士的丈夫从建筑工地楼上摔到地面,导致胸椎以下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2019年12月份,邵女士向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书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立即对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伴随疫情暴发,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没有因此按下“暂停键”,检察官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到申请人的丈夫系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通过诉讼未及时获得赔偿,且家中有三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极度困难,经核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过一系列协调工作,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最终申请司法救助金56500元,并发放至邵女士手中。蔡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