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刑事案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二、突发事件的预警色彩标识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
突发事件的整个处置过程分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五个阶段。
四、应急报警电话
应急报警电话主要有:110刑事、治安案件以及危及公共与人身安全和扰乱公众正常工作、学习与生活秩序的报警电话;119火警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0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345市长热线电话;12369环境事件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