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35:老张现在服用的一些药品没有在医保目录内,国家还会不会陆续将一些昂贵的救命、救急的药纳入医保?
答35:会的。国家医保部门一直在努力扩大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将越来越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可以由医保基金报销。2017、2018、2019年国家都调整扩大了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可以报销,其中不少是肿瘤靶向药、罕见病药和近年来新上市的创新药。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医保部门还采取谈判准入的方式,力争将其纳入目录。2019年药品谈判结束后,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共收录药品2709个,不仅能够满足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且对于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保障能力有显著提升。下一步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机制,随着基金支持能力的提高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问36:大汪在网上看到新闻说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于是认为以后就没有生育保险了,他的理解对吗?
答36: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要求各地对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改革推进过程中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因此,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问37:小何是位刚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的男青年。他认为自己是男性,没有必要参加生育保险,希望单位不给他缴纳生育保险,多发点工资,这样可以吗?
答37:不可以。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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