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召陵区审计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化,该局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六有”:
有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抓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有专题部署。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次以上,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有制度机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修订完善了《年度学习考核办法》《服务承诺制度》《工会管理工作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涵盖组织领导、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创建活动、改革创新、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把审计人员工作纪律、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向社会公布并作出公开承诺,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确保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有创建组织。由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负责人,从办公室抽出一名专职人员从事文明创建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全局人员全力配合,形成了多位一体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
有活动阵地。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图书室藏书涵盖政治、经济、金融、哲学、法律、审计实务等;建立了文体活动室,配备乒乓球、跳棋、象棋等活动器具,为干部职工学习文化知识、加强体育锻炼提供了硬件支撑。
有创建经费。将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在局业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不打折扣,始终满足文明创建工作各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了文明创建工作的高效运转。
陈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