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杜浩杰
“检察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项事业,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锲而不舍、精益求精去对待每一起线索、每一名案件当事人、每一份证言证据、每一次调查取证,让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是我无悔的追求。”王晓东说。
王晓东,现年42岁,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主要负责普通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工作近10年来,他深耕检察业务,以工匠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他曾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先进个人,荣获全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扫黄打非案件办理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嘉奖3次。
查微析疑 严惩违法犯罪
2010年,经省初任检察官统一招考,王晓东以笔试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进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要做就要做得认真、完美。”办案中,王晓东始终用工匠精神审查每一份证据,想办法让证据“说话”。工作以来,他高质量地办理了一批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所办理的案件无在捕后判无罪、撤案、绝对不诉和起诉后判决无罪等情况发生。
据统计,近10年来,他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21人,追捕漏犯10人,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撤案2件20人。内设机构改革后,共办理一审公诉和二审上诉案件13件,办理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4件,办理申诉案件2件。他所办理的案件超过部门办案总数的1/3。
在审查逮捕叶某某涉嫌贪污案件过程中,他认真把关、查微析疑,在果断批捕叶某某的同时,发现同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杜某某也涉嫌贪污犯罪,且二人共同贪污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他在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后,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建议书,对二人进行追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他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全力协助侦破此案。最终,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晓东人如其名,‘晓’以大义,‘东’察秋毫,格局大,办案耐心细致。”在市人民检察院,王晓东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同事们的认可。今年,王晓东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
宽严相济 彰显司法温度
“老百姓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是评判工作最终的确定标准,也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王晓东说。
在办理王某某等5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二审上诉案件时,他认真审查在案的每一份证据,在认定上诉人王某某等3人采取堵门等违法行为,致使某建设项目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3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前提下,更加深入探究案件发生的前因和每名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
办案中他了解到,本案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多为村民代表或在城中村拆迁过程中失地或失房的农民,在安置房长年不能交付的情况下,由于法治观念淡薄,表达诉求采用了过激手段,他们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并且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真诚悔罪,并愿意赔偿损失。
“刑罚的目的除了惩戒,还有教育、引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其处以相对轻的刑罚更能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符合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初衷。”法庭上,王晓东义正辞严地发表了对3名上诉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上诉人听后痛哭流涕,当庭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从轻、减轻判罚的意见,接下来将深入反思、决不再犯。
法院最终采纳了对3名上诉人从轻、减轻的意见,上诉人认罪服法。王晓东的这一番从轻、减轻意见,让辩护人感到意外,但也由衷地敬佩,“王检察官,佩服!你真正把法律的严肃和司法的温情进行了无缝的融合。”
履职尽责 做好巡察工作
2018年7月,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根据市委要求和单位指派,王晓东被抽调到市委巡察组开展环保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其间,除承担座谈、明查暗访等日常巡察工作外,他还承担了信访举报、专项巡察报告起草等其他巡察任务,经常加班加点。
他常常和市委巡察组人员一起夜查企业偷排、夜访工地扬尘、夜探疯狂渣土车。由于工作开展扎实有力、效果显著,2018年9月底巡察工作结束后,市委要求该巡察组就地转化为市纪委环保专项巡察整改督查组,继续开展巡察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察工作,直至2019年年底,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市委和巡察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如今,回到检察岗位工作的王晓东依然忙碌着。他说:“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做好检察工作是我一生的追求。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履职尽责,真正使自己成为一名经得起考验的新时代人民检察官。”
工作中的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