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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 星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的办法》,从建立绿色通道及提高立案、审判、执行效率等多个方面提出刚性要求,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畅通绿色通道。我市两级法院在立案部门设立商事纠纷立案窗口,集中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立案工作。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加挂“绿标签”,提醒各环节承办人提高立案、审理、执行及流转效率。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当场立案、网上立案的,管辖法院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受理工作,2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相应的业务庭室。跨域立案的,管辖法院应自案件信息交换至河南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后15分钟内审核完毕。

推进简案速裁。我市两级法院将成立民事速裁快审团队,开展民事速裁快审工作。基层法院速裁家事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纠纷。

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涉及“执行合同”指标的非公告商事纠纷一审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30日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60日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90日内审结;中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速裁团队办理的应在45日内审结,专业审判团队办理的应在60日内审结。

提升执行效率。各基层法院建立速执团队,负责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与民事速裁、快审团队对接。各基层法院在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时,除以终本、终结方式结案、需公告送达以外的小额诉讼案件,在30日内执行结案;不需经过司法拍卖程序、公告送达程序的案件应在60日内执行结案;普通案件应在120日内执行结案。

同时,该院强调善意文明的理念,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确保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充分运用好执行和解及破产重整等制度等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链接

什么是涉营商环境案件?

涉营商环境案件是指“执行合同”指标中至少一方当事人为企业的商事案件(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中与企业、公司、证券有关的纠纷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中知识产权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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