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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 星期
市纪委监委
纪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孙原野 黄俊阳)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与市委巡察机构有关事项协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启纪巡联动工作模式,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贯通融合。

据了解,《通知》内容包括巡前函件办理、选派人员参加巡察、巡中协助、接收问题线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8个部分共计21条,涵盖巡前准备、巡中实施、巡后督促整改等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内容涉及信息共享、人员抽调、线索交办、日常监督、追责问责等方面,全方位对协作事宜进行规范、明确,为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在巡察工作上的全面协作、无缝对接提供了遵循。同时,针对以往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协作配合主体和责任不够明确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巡察机构认真梳理边界模糊、权限不清的协作事项,通过《通知》逐一加以明确界定。

《通知》规定,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选派人员作为巡察组正式人员,巡察期间原则上脱离所在部室工作;按程序选派人员参加巡后直督工作。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评价情况以及被巡察单位的干部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情况都在信息提供范围之内。巡察期间,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及时交办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调研督导、约谈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

纪巡联动,纪为巡提供支持,巡为纪的延伸,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知》明确指出,对被巡察单位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问题的,相关部室要及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明确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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