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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1+6” 守护美好人居环境


本报讯(记者 陶小敏)年初以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加大对城区污染人居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力度,研讨制订出城市环境治理“1+6”公益诉讼项目,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

走在临颍县的五里河畔,水色青碧透亮,河两岸绿草树木葱茏,极目远望,美好风光尽收眼底。但在6月份以前,这里还是另外一番景象:水体颜色呈现暗绿色、灰白色甚至黑色,河床被淤泥垫高,部分河底淤泥露出水面,水面上漂浮着绿色泡沫、杂草、浮游物和垃圾,河堤上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河岸上搭建着简易棚……

它的变化,源自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城市环境治理“1+6”公益诉讼项目。

今年4月份,临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受理平台,接到群众关于五里河及两岸污染严重、影响群众休闲及生活的反映。之后,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将此作为重点工作指派人员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明确了污染原因,制订了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的治理方案。立足于检察机关职能,该院积极协调召开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6家单位参加,县人大、县产业集聚区相关领导出席的圆桌会议,进一步研究治理方案。经过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各单位形成合力,共同对五里河进行综合治理。两个月内,五里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昔日重污染区,摇身一变成了临颍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城市环境治理“1+6”公益诉讼项目是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产业集聚区、住建局等6家单位,秉持共同施策、双赢共赢的理念,合力治理城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档次,共同打造“五个临颍”的重要举措。

“1”是临颍县人民检察院,“6”是6个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是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形成合力。

积极推进“1+6”,临颍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领导支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立足各自职能积极发言,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出现问题原因,研究制订对策;建立案件月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被建议单位案件办理情况。

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按照“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工作要求,积极关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热点,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对城区私搭乱建、乱起坟头、水体污染等影响人居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线索的摸排力度;不断加强专项监督,组织开展“五里河专项治理”“裁执分离监督”“中小学公厕革命”“城区垃圾安置”等专项行动,认真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高质量的涉及城市环境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切实提升办案规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把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关、诉前程序关、审查起诉关、庭审质证关、判后执行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依托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宣传专项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维护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支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进村进社宣传;严格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扩展案源渠道。

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推进专项活动的情况、工作数据及专项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水平。

民生问题是一项长期工程,没有终点。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表示,城市环境治理“1+6”公益诉讼项目事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和操心事,下一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守初心、担使命,以“求极致”精神把该项目做好、做出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为“五个临颍”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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