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在漯河高铁西站广场与一名女子发生争吵。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民警前往处置过程中,在男子身上收缴一把长约30厘米的管制刀具。
经调查,该男子姓刘,41岁,陕西咸阳人,在列车上做售卖员,三年前认识了同为列车售卖员的漯河籍女子陈某,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不久前,两人因发生纠纷,陈某回到老家漯河,刘某联系不到陈某,便从外地追到陈某家中,威胁要在陈某家门口自杀。两人便约在漯河西站高铁广场见面,因刘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民警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将刘某治安拘留。
刘某拘留期满后,西城分局民警又将刘某接到警队,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为他购买了返回咸阳的火车票,并将其送到火车站。当日中午,民警在回访中了解到,刘某又去找陈某谈话。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从旁陪同。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陈、刘两人解开了心结。民警再次将刘某送上返回老家咸阳的火车,成功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
刘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