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固定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捐献全血男性体重需≥50公斤、女性体重需≥45公斤;捐献血小板,男女体重均需≥50kg;地方有献血条例的,以当地献血条例为准。
3.献血后,在扎针部位加压止血10~15分钟,同时在现场休息15分钟以上,无不适才能离开。
4.建议剧烈运动及通宵娱乐者在24小时后献血,献血手臂在24小时之内不提重物,以免皮下出血。
5.若献血后出现血肿,一般会在2~3周消除,对身体没有不良影响。献血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对穿刺部位正确压迫可以有效减少血肿的发生。对于局部血肿可以采用冷热敷的方法:24小时内冷敷,24小时后热敷。
6.健康成年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后,身体只需1~2小时就可补上失去的血容量;1~2天就可补足血浆蛋白;4~6周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即可恢复到献血前水平。
7.捐献全血的间隔期为6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为14天;捐献全血后,捐献单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为3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后,捐献全血的间隔期为1个月。
8.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吕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