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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7日 星期

市图书馆再出新规
身份证可替代读者证,疫情期间不建议12周岁以下读者进馆

本报讯(记者 齐 放)1月26日,记者从市图书馆了解到,从当日起正式实施用身份证替代读者证,即在自助办证机上办证时不再出读者证。

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用身份证替代读者证后,为了保证图书的安全,读者仍然需要交纳押金,读者不需要借阅时,押金可以随时退还。

同时,为有效应对疫情,图书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了进入图书馆阅览和借阅图书的办法。图书馆除周一闭馆外,其他时间正常开放,但中午将闭馆一个小时进行卫生消毒。馆内除暂停举办各类讲座、培训、沙龙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外,读者在馆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并且不建议12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进馆,家长可以代为借还图书。6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法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的特殊群体,可凭身份证、老年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并接受体温监测后入馆。

此外,进馆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及“行程卡”,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红外线测温仪识别并测量体温(≤37.2℃)方可进馆,进馆后读者要自觉使用消毒洗手液进行手部消杀,做好个人预防措施,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根据导引标识或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借阅,间隔就座,避免聚集,避免在馆内饮食。没有佩戴口罩以及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情况的读者谢绝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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