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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萍,医专三附院妇产科主治医师,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临床专业,曾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进修,对妇产科围产期保健、顺产、难产以及妇科常见病、多发病有丰富经验,对妊娠期合并症的处理有独到见解。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孕前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称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孕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中90%以上为GDM,PGDM者不足10%。GDM者糖代谢异常大多于产后能恢复正常,但是将来患II型糖尿病机会增加。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孕早期可能会有胎儿畸形、死胎、早产、巨大儿、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发生;孕妇发生流产、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妊娠高血压、难产、II型糖尿病、远期心血管疾病发病率会升高,所以要引起重视。
孕妇中,有肥胖、多囊卵巢综合症或月经不规则、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等病症以及巨大儿分娩史、年龄大于30岁、GDM史、不良孕产史、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以及糖尿病家族史者患此病概率高。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以及妊娠并发羊水过多或怀巨大儿者,应警惕合并糖尿病的可能。
孕妈可在孕24~28周时到医院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其诊断标准为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达到或超过5.1mmol/L、10mmol/L、8.5mmol/L即诊断为GDM;伴有上述高危因素且达到任何以下高危因素应诊断为PGDM:空腹血糖≥7.0mmol/L、服糖后2小时≥11.1mmol/L、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
孕妈经诊断为GDM或PGDM后,应积极在妇产科及内分泌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孕期母儿监护、医学营养及运动治疗,一般均能安全度过妊娠期,极少一部分需要药物治疗。
产后要及时监测宝宝血糖、补充葡萄糖,预防低血糖导致宝宝大脑不可逆损伤。产妇在产后6~12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若仍异常,可能为产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
医专三附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