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8〕105号)、《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漯政办〔2013〕28号)和《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漯政办〔2013〕29号)等文件,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如期开学,近日拟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收回太行山路学校区域旧城区改建项目学校建设区域内漯河市瑞和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漯国用〔2014〕第001467号、土地面积10672平方米)、郾城区新颖装饰材料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漯国用〔2008〕第001298号、土地面积6319.9平方米)、漯河市兴华经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漯国用〔2014〕第001832号、批准土地面积12654平方米,拟收回土地面积6041平方米)、漯河市信康绣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漯国用〔2006〕第001610号、土地面积7125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与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学校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395-6157888。
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学校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