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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 星期

王清华:热血铸忠诚


■本报记者 范子恒

王清华,男,汉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人,1976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三级警督,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个人嘉奖1次。

2017年4月14日凌晨3时30分,王清华因连续工作,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肌梗死,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0岁。2018年7月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追授王清华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同年7月26日,市委追授王清华“漯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清华毕业于洛阳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进入原郾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为一名刑警。入警以来,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办案机智果敢,屡立战功。无论是摸排线索,还是缉捕罪犯,他总是身先士卒、迎难而上。刑警的主要工作就是破案,在同事们印象中,王清华几乎没有闲过,他总是手里掂着卷宗在忙案件,像不知疲倦的“钢铁侠”。

2014年,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接到报案,有两名嫌疑人长期从事贩毒活动。分局派王清华深入虎穴秘密摸排,王清华与狡诈的贩毒分子斗智斗勇,经历一个多月的拉锯战,最终出色地侦破了此案。

押送嫌犯是一项又苦又累的活儿,王清华却不怕苦、不怕累,多次主动请缨押送嫌犯。2011年,王清华和同事赵全恒去重庆办理一起案件。抓获嫌疑人后,他们乘坐快艇到达湖北。为了安全起见,王清华将自己和嫌疑人铐在一起,目光始终在嫌疑人身上,时刻没有离开过。安全归来后,王清华说:“都说长江三峡美,可是当时除了紧张和高度戒备,啥感觉都没有,不知道能否有机会真正领略一下三峡风光。”这成了他永远的遗憾。

从警17年,王清华不惧生死,曾擒获身绑炸药包的犯罪嫌疑人;面对尖刀,成功制服贩毒分子;连续作战,打掉接连作案12起的盗窃犯罪团伙;锲而不舍,破获积压20多年的命案;蹲守数月,破获我市首例输油管道盗油案;为了保护群众,曾在烈火中抱出煤气罐……

王清华走了,却把最宝贵的东西留在了人间。

“王清华始终坚守基层一线,侦破大案要案,打击黑恶势力,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他所挚爱的公安事业,用热血和生命铸就了人民警察爱人民的永恒丰碑!”这是王清华同事对他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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