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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 星期
市市场监管局
对现制现售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刘志强 通讯员 张国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监管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销售场所现制现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冷食类、热食类、生食类等食品制作销售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严格准入把关。申请人办理小经营店登记证、主营业态确定为食品销售的,不得申请兼营上述经营项目;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业态确定为食品销售、申请经营包含上述经营项目的,要对照经营标准,逐项接受现场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核查;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申请时除需要提交其他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备案证等生产资质证明。

严格日常监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兼营上述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的食品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兼营的食品销售小经营店一律责令其停止经营;对有经营许可证但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和食品安全要求的,一律责令其停业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不得开业。监督有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场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贮存、加工过程污染防控等环节食品安全措施。

销售凉拌菜、切配水果等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生食类食品的,必须按照标准设置专用操作间并确保在专用操作间内加工制作。食品销售场所不得销售外购凉拌菜、切配水果等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生食类食品。销售现场加工制作的上述食品,必须配备低温冷藏设备,安排有健康证明的专人销售,严禁实行开架自选销售。销售外购的散装熟食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必须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备案证,安排有健康证明的专人销售,严禁实行开架自选销售,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上述食品。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兼营冷食类、热食类、生食类等食品的销售主体进行登记造册。

严查违法行为。对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食类、热食类、生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对应当责令其停业、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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