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21年5月8日 星期

王皓: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 陶小敏

王皓,女,38岁,2006年参加工作,目前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9年,王皓从一名公诉干警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的一员。王皓办理的第一起案件至今让她印象深刻。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王皓和同事不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辩护,还对其成长情况、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了专门调查,并安排张某与家人见面。案件结束后,她根据案件调查情况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公开送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消除潜在风险。

通过这起案件,王皓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要转变思想,还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从伏案阅卷到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家访、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从在法庭上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到主动走进学校、社区向未成年人开展普法宣传,从被动的“要我监督”到发现问题主动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等待未成年人寻求救助到主动开展困境儿童调研……王皓在工作中逐渐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更好地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司法保护。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王皓和同事走进多所学校进行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情况,她积极和驻村第一书记沟通,利用业余时间制作了《从哪吒看法律思维》《小猪佩奇历险记》等生动有趣的法治课件,受到孩子们的欢迎。

2019年12月4日,漯河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建成。从初始设计、收集布展素材,到后期的展品布置、讲解,王皓都参与其中。截至目前,王皓共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讲解30余场次,受众达4000余人。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让法治教育不停歇,王皓和同事积极策划,制作法治教育展厅线上版,并通过检察系统、教育系统的官网同步发布。

“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沐浴法治阳光,保护未成年人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王皓说,这是她的初心,也是她的责任。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