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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 星期

清代科考重“复试”


科考复试起于唐宋,明代沿袭并有所发展,但作为一项制度则创建于清代。

为尽快稳定人心和笼络人才,清廷于顺治三年(1646年)举行了第一次科举考试。不承想,到顺治十五年(1658年)第五次科考时,就发生了著名的顺天、江南考场舞弊案。面对“物议沸腾”,顺治帝决定“亲覆试两闱举人”,这也开了清朝科考复试的先河。这次复试结果是:顺天府的米汉雯等182名考生仍准会试,苏洪浚等8人因“文理不通”都“革去举人”,江南的复试结果是:江苏武进考生吴珂鸣“三次试卷,文理独优,特准同今科会试中式举人一体殿试”,安徽歙县汪溥勋等74名考生仍准作举人,史继佚等24名考生“准作举人,罪停会”,二科方域等14名考生“文理不通,革去举人”,考官叶楚槐等17人处绞决。

乡试复试的最初原因是,放榜后因有“情弊”而被“指参”。按照《清史稿》的说法,顺治十五年乡试弊案的罪魁祸首是考官,他们“俱以贿败”。复试结束后,朝廷砍下17个考官的脑袋,罢黜了32名考生资格,处罚不可谓不重,却并没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舞弊之风很快渗透至“天子脚下”京城举行的会试之中。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顺天解元查为仁因传递之事被发现而逃逸,康熙帝怀疑刚刚录取的进士中有冒名顶替者,便在畅春园亲加复试。结果,5人被革去进士、保留举人身份,所缺名额从各省乡试不中落卷内选择取中。由此,又拉开会试复试序幕。

科考舞弊除考官收受贿赂、考官考生“勾连”等因素外,还有便是“冒籍跨考”。历经1300年的科举取士,发生了数次“按考分录取”和“分地域录取”大辩论,特别是“安史之乱”发生后,经济政治中心逐渐南移,“南方士子”迎来科考的春天。为此,北宋至清末,朝廷严格实行“分省录取”政策,可南方诸省考生总能考出好成绩。为破解“僧多粥少”囧境,“冒籍跨考”应运而生。乾隆年间,发生了数起此类冒籍跨考弊案,乾隆帝便命各省督、抚、学政于乡试榜后复试,或专门对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广东、山西六省乡试中“前三科俊秀贡监中式者”复试,或只对中式进士进行复试,或只复试“北闱举人”,“临期降旨,无定例”。直到嘉庆四年(1799年),乡、会试复试“遂著为令”。其实,清廷采取复试杜绝考场弊案依然徒劳,冒籍跨考等愈演愈烈。光绪十九年(1893年),“北闱倩作、顶替中式者至数十人”,言官弹劾周学熙、汤宝霖、蔡学渊、陈步銮、黄树声、万航等六名举人,仅将蔡学渊、黄树声、万航三人革去功名,其余全部参加复试,考官“均免议”。

清朝科考重复试,本意是为了平息社会舆论、笼络人心和选拔真才实学之人、维护科考公平公正,但从“顺治丁酉北闱科场案”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7人及“咸丰八年戊午顺天乡试案”的主考官大学士柏葰(一品高官)等5人先后被斩、家产没收、家属流放,假冒籍者及保人一并黜革流放等严肃处理,到“光绪十九年北闱冒名顶替案”仅罢黜三考举人、没处理一个考官的事实看,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权力的任性,科考复试制度的执行也虎头蛇尾。由此可见,社会制度不好,科考复试制度根除科考弊端的努力只能徒劳。

据《北京青年报》

写满密密麻麻文字的夹带上衣(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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