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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3日 星期

关于做好入院就诊时 疫情防控的提示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医院人员流动量大,传播疾病的风险高,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我市实际,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各位患者及家属予以配合。

一、进入医院注意事项

各位患者及家属应通过医院指定体温检测点入口进入医院,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及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如果隐瞒病情或流行病学史,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快递、外卖等人员禁止入内。

二、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门诊提倡实行预约就诊管理,患者分时段错峰就诊。就诊当天,患者请提前15分钟~30分钟到院候诊。门诊就诊患者原则上是非必要不陪护、不陪检,确实需要陪护的患者允许带一名固定陪护人员。诊疗期间,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取药、检查时,至少保持1米间距;就诊等候时隔位落座。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注意事项

患者入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家属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确实需要陪护的特殊患者,只允许带一名固定陪护人员。固定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陪护。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外,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勿随意进出病区串访、聚集。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主动向所在科室的医护人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请各位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

市卫健委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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