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熊秉明认为:“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从书法角度来观照中国文化是一个比较便捷的方式。上至历代君王,下至普通百姓,书法都与之有着紧密联系。可以说,书法是最能代表民族特质又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艺术。
老子崇尚的天人合一、阴阳辩证在书法中得到充分体现。阴阳相生、刚柔相济、虚实相间、计白当黑、“带燥方润,将浓遂枯”等,这些书法中常见的矛盾关系,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辩证原理。另一方面,儒家崇尚温、良、恭、俭、让的道德规范,影响着书法的风格品评标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体现出符合儒家标准的温柔敦厚的谦谦君子形象。
实用文字的发展和作为艺术的书法的发展,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实用文字的发展讲求整齐简洁、美观规范,由繁至简;艺术则追求变化和特点。所以,一种字体在出现初期至成熟之前,往往是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商周甲骨文已经是高度成熟的文字,至东汉末年,书法的各种字体和风格样式都达到完备的状态,出现了一大批以书法名世而载入史册的书家,也出现了一批书法理论专著。这些理论不仅影响着书法艺术的发展,也为绘画以及其他艺术奠定了理论基础。
文字书写发展成为独立的艺术,领先并影响着其他门类艺术的发展,使得中国艺术从形成到发展始终注重意象化表达。中国画强调线条勾勒和书写性,正是书法影响力的体现。中国人对书写自始至终的情结、对书写特征的迷恋,在其他民族是极为罕见的。先哲许思园说:“书法为最普遍最实用之艺术,中国人审美修养实基于此。”
书法是古代文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明清文人追求所谓“三绝”——诗、书、画,近代文人要求做到诗、书、画、印四全,还有所谓琴棋书画、书房四艺……这些对文人基本技能和素养的要求都离不开书法。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是古代君子立身的四个原则,也可看作一个层层递进、人生境界不断提高并最终升华的过程。为学始于立志,致力于道德,最终优游于艺术境界。只有依靠艺术达于“游”的精神自由境界,才可体味如“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人生大境界。
书法能表达中国人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对力、气、韵、势、节奏的追求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意识;穿插、避让、担夫争道,又是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表现。张旭见公主、担夫争道“而得笔法之意”,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自此草书长进”;怀素自述草书所得,“谓观夏云多奇峰,尝师之”;黄庭坚“于道舟中,观长年荡桨,群丁拔棹乃觉少进,喜之所得,辄得用笔。”以古人为师和以造化为师是书法学习的两条重要途径。师古人,就是学习历代积累的书写经验;师造化,是要参悟宇宙人生和自然万物之理,以技进道。
硬笔、电脑等新型书写工具的介入,使书法的实用功能逐步弱化,艺术的功能却得到发展。新时期持续不断的群众性书法热潮即是很好的佐证。
书法在当下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强化视觉的表现力上,很多美术化因素融入,例如强调单字结构的造型,甚至出现极力变形夸张的方式,还有强调章法的构成,融入现代构成设计意识,甚至出现各种色纸拼贴等非书写手段来达到视觉冲击的效果。这些尝试不管成功与否,都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书法的表达空间,丰富了传统书法的表现形式。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