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丽
星期天在街上闲逛,来到新华书店附近,买书瘾又上来了,走进书店一口气买了一大堆书。结完账,看着长长的账单,想到这个月可能又要少吃几顿肉了,我不禁苦笑,但仍觉得这些书物超所值!
无论有没有时间看书,只要碰到心仪的书我就会立即买下来。看书的时间会有,但错过了一本好书可能就难再得到。每每犹豫着该不该买书之际,我便会想到上高中时在校门口旧书摊儿处看上一本书,书资不过5元,怎奈囊中羞涩还须果腹,即使把心爱的书翻来翻去不忍放下,最后还是狠心离去。
离开之时我故意把书塞到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心中一遍又一遍祈祷:可千万不要被别人发现了。过了几天,我好不容易凑足书资,赶紧去找寻那本书,却再也找不到了——已被人“捷足先登”!这份惆怅与遗憾直到十几年后才化解:我发现了同一版本的二手书,果断入手。
看到一些小时候很想看却没钱买的童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地买来,这可能是一种情结吧。小时候真的是太喜欢看书了,街头书摊儿常常像磁铁一样把我给吸过去,两条腿仿佛钉在书摊儿旁挪不动。可苦于没有钱买,只得在摊主的不停驱赶下悻悻离去。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又有卖书的在校门口摆摊儿,我看到一本心心念念地想了很久的课外书,喜欢得不得了,感觉得不到它这一天都熬不下去。于是就趁课间十分钟一口气跑到村头奶奶家要了两元钱,又风风火火跑回学校买了那本书。路程来回近一公里,等我气喘吁吁地抱着书坐在座位上时,还没耽误上下一堂课。周围同学看到我满头大汗、满面通红、不停在喘着粗气的模样,都非常诧异,纷纷问我怎么了。现在回想起来,是什么样的动力支撑着幼小的我在十分钟内跑很远的路也要买那本书?不过缘于“热爱”二字。
读书于我是一坛陈酒,时间越久,爱好越深;读书于我是一位密友,伴我一生,不离不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每个人刚接触世间万物时就开始了自己的为学之路,且都有自己特别感兴趣的某方面。如果将这个催化剂和自我能动性充分发挥利用起来,我觉得谁都能取得成功。
即使生活还不宽裕,但我仍旧会在看到心爱的书时果断地将其买下,然后如饥似渴地阅读。与书为伴,其乐无穷。读书使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无论身处何地,书将永远和我相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永远都是精神世界里的富有者。